**简短回答:**麻省员工每工作 30 小时累计 1 小时病假,每年最多用 40 小时,入职第 90 天起可以用。雇主有 11 人或以上的,病假必须带薪。
谁有病假
- 主要工作地点在麻省的员工基本都有,包括全职、兼职、季节工、按日计酬(per diem)、临时工,以及工会成员、家政工、非营利机构和州政府的员工。住在外州也算,只要主要工作地点在麻省。
- 没有最低工时要求,工时少的只是累计得慢。
- 以下几类不适用:
- 联邦政府雇员;
- 市镇政府雇员和学校委员会的雇员(除非当地自愿采纳这项法律);
- 部分勤工俭学的学生;
- 正确归类的独立承包商。
- 每家雇主都要单独给,所以打两份工的,两边都能累计。
带薪还是不带薪
| 雇主规模(按全部地区的员工合计) | 病假 |
|---|---|
| 11 人或以上 | 必须带薪 |
| 10 人或以下 | 必须给,但可以不带薪 |
怎么累计、什么时候能用
- 加班时数和在外州工作的时数也算累计;休假期间不累计。
- 按小时累计的,工作满 1,200 小时就能攒满 40 小时。
- 入职第 90 天起才能用已经累计的病假。
- 按时累计的,没用完的至少可以结转 40 小时,但每年可用的上限仍然是 40 小时。
- 雇主不必在离职时折现未用的病假。
可以用来做什么
- 本人或子女、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生病、受伤,或者看病、做预防性检查。成年子女也算。
- 处理家庭暴力带来的身体、心理或法律问题。
- 往返诊所、药房的路上时间。
- 本人或配偶流产,或者辅助生殖、领养、代孕失败。
每次最少请多久、病假工资怎么算
- 每次最少 1 小时。雇主不能规定必须一次请 4 小时或 8 小时。
- 按平时的时薪发,不按加班或周日的溢价工资算。
- 小费工至少按麻省最低工资发,不补损失的小费。
- 病假工资和平时的工资同期发,不能拖。
通知和证明
- 要尽量提前通知雇主。预约好的看病,雇主可以要求提前最多 7 天通知。
- 连续缺勤超过 24 个排班小时或连续 3 个排班日的,雇主才能要医生证明等材料。
- 没有医生的,可以自己签一份书面声明。
- 雇主不能打听病情或家暴的细节。材料一般在 7 天内交。
被拒绝或被报复怎么办
雇主不能因为你用病假或投诉而威胁、处分、解雇或减工时。总检察长办公室不会问移民身份。
- 投诉电话:(617) 727-3465。
- 想到法院起诉的,要先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投诉,等满 90 天或拿到许可才能起诉。
下一步
先问人事部门自己的病假余额,雇主必须让你查到自己的记录。需要请长假的,可以看麻省带薪家庭与医疗假 PFML 怎么申请;核对时薪可以看麻省最低工资是多少。
参考来源
- Mass.gov《Earned Sick Time》
- 麻省总检察长办公室《Earned Sick Time in Massachusetts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》(PDF,2024-11-21 更新)
均核查于 2026-10-20。